关于征集2017年浙江省消毒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浙江消毒网 时间:2017-02-2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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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依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根据我省标准化工作的总体布局,省消毒标技委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消毒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没有消毒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的,可以制定相应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在我省消毒产品块状产业发达的地区,鼓励行业围绕“浙江制造”品牌,制定高标准的联盟标准。依据省消毒标技委负责制修订标准领域内标准体系框架(见附件2)。
二、申报重点
(一)团体标准
根据《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业、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
(二) “浙江制造”标准
根据省质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浙江制造”标准制定和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制造”标准为团体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且符合“浙江制造”内涵,即国际上没有同类产品的,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国际上有同类产品的,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浙江省消毒标准立项工作程序
浙江省标准立项程序包括项目提案、项目评估和项目立项建议三个环节。
(一)项目提案: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消毒行业企业、个人、科研机构等根据我省消毒行业情况,对于缺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有必要统一实施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均可以提出标准制 (修)订的项目建议提案,填写《浙江省消毒标准项目建议表》,递交省消毒标技委秘书处(建议表见附件1);
(二)项目评估:省消毒标技委秘书处组织专家对建议提案进行评估,确定2017年浙江省消毒标准立项计划项目;
(三)项目立项建议:省消毒标技委协助相关单位(个人)对立项计划项目进行完善,形成标准草案,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立项。
四、报送材料和时限
提出立项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如实填写《浙江省消毒标准项目建议表》,并于2017年4月1日前将项目建议表及相关支持性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消毒标技委秘书处。省消毒标技委将进行资料审核并对立项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2017年浙江省消毒标准项目计划。
消毒标技委秘书处:王 东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2幢1004室
联系电话:0571-85188458 电子信箱:zjxiaodu@126.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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